淄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摘要 经市环境监控中心与市气象台预报会商,由于大气层较稳定,预计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16日,全市会出现一个重污染过程,未来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将高于201。全市自2017年2月14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经市环境监控中心与市气象台预报会商,由于大气层较稳定,预计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16日,全市会出现一个重污染过程,未来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将高于201。全市自2017年2月14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现将预警响应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力企业限产或限排60%,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要求;钢铁、焦化、矿山开采、化工、石化、造纸、工业锅炉、碳酸钙、粉磨站、水泥搅拌站等行业企业,建成区及站点周边5公里内限产或限排70%,范围外的限产60%;协同处置固废或危废的水泥、砖厂也要适当限产或限排,其他水泥企业一律落实冬季错峰生产停产要求;建陶企业严格落实夜间禁止制粉和减半生产的措施要求;耐火材料、板簧、铸造、玻璃琉璃窑等行业企业改烧清洁能源,限产或限排60%,直燃煤企业停产;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确保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现有基础上削减60%。

  二、停止所有建筑(有土石方作业的)、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三、建成区内禁行渣土运输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查处无环保标识车辆和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

  四、按Ⅱ级预案要求,增加国道、省道、外环道路和建成区内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五、禁止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加强油烟治理。

  六、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七、呼吁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八、提高天气预报频次并及时通报。

  各区县要同步启动各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步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本单位职责,明确职责,抓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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