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8个月的专案侦办,冯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于2019年12月30日由高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案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淄博市判决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4月23日,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与淄博市看守所及淄川区、博山区、桓台县看守所远程连线,依法对被告人聂勇等24人涉黑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1月21日下午,青岛莱西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晓庆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对被告人李晓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
6月29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吴学占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1日作出...
人民网聊城5月11日电 11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吴学占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数名被告人获刑。宣判中,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