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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玉、鲍峰已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网“领导介绍”栏目更新信息显示,于玉、鲍峰已担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编辑:王蓓蓓      2025-02-05 14:39:01

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鲍峰转任济南市检察院代检察长

据山东“济南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1月11日,济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宋文娟辞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任命:鲍峰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鲍峰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编辑:      2021-01-13 17: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