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至28日,由淄博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涛与高青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原牵头组成的联合招商考察团,在三天时间内,先后辗转杭州、南京、常熟三地,合力开展上门招商活动。
2024年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高青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高青县第六中学开展普法宣讲,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建平安、和谐的文明校园。
3月26日,高青县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度第三次集体学习暨第一季度“四级联学”,围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开展专题研讨。
近日,一名群众来到高青县人民法院法警值班处求助,称自己物品丢失。据了解,这名群众前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业务,通过安检时被提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允许带入法院,就将自己携带的一整盒香烟和打火机一并放入了危险品自弃处,准备等办完业务再拿回,没想到准备离开法院时自己的香烟就“不翼而飞”了。
3月19日上午,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举办2024年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欢迎仪式暨全员适应性培训班开班仪式。
3月19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高青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李永介绍,近年来高青县在沿黄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突出成效。
3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赴高青县就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3月16日,中共高青县委党校2024年春季开学典礼暨全县新入职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在县委党校开班,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郑祥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全县2021年以来新入职干部680余人参加。
近日,高青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对2023年度全县“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扬的通报。高青县法院被评为全县“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
3月14日,高青县法院与县人社局共同召开裁审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