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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原副市长刘国生被判8年 曾向他人索取财物

记者从泰安中院获悉,8月26日上午10时,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菏泽市原副市长刘国生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编辑:      2016-08-27 16: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