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二级高级警长郑建波就淄博市贯彻落实《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向社会发布。
4月7日一大早,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潘庄派出所接到某公司维修工人小张的报警电话,称其公司停放在路边的49辆共享单车车座被损坏。
要防止电瓶被盗,主要是提高警惕性,增强防范意识,除了把各种锁都用上外,也要注意别在无人看守或昏暗偏僻的地方停车。
随着辖区有序复工复产,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等案件有抬头之势,此类案件有可防性,在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震慑违法犯罪的同时,广大群众也要加强防范措施。
如果驾驶人出现骑车打电话、玩手机、不戴头盔的行为,初次违反,由交管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2月17日,记者从国网淄博供电公司获悉,目前淄博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报装方便快捷,实现“六区三县”全覆盖。
2月7日,位于淄博市体育中心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完成验收和试运行后,正式投入运行。这也是今年淄博供电公司投运的第一座电动汽车充电站。
近日,张店警方接到多家电动车专卖店老板拨打的报警电话,称店铺门口停放的二手电动车被盗。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偷盗者竟是同一个人
8月26日,王女士将电动车停在金晶大道某路口处,等再骑时发现钥匙找不到了,便一直用着备用钥匙。9月2日,王女士像往常一样把电动车停放在老位置,锁好车后就离开了,可是等第二天早上7点左右再去骑车时,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
8月31日下午5点多,家住博山某小区的居民顾女士报警称孩子停在自家楼下的电动自行车被盗了,接警后博山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处警民警在调取案发小区出入口的监控后,并没有发现顾女士家被盗的电动车离开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