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二级高级警长郑建波就淄博市贯彻落实《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向社会发布。
如果驾驶人出现骑车打电话、玩手机、不戴头盔的行为,初次违反,由交管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近日,表兄弟俩人酒后临时起意,在某小区附近盗窃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失主报案后,民警仅用一个小时就将两人抓获。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近日,淄博周村丝绸路派出所抓获了一名涉嫌盗窃的违法行为人。该“小偷”是派出所眼中的老熟人,从小偷到大,在未成年的时候,就经常因为小偷小摸到派出所“报道”,如今长大了还是改不了盗窃的“老毛病”。2018年就因为盗窃电动自行车被行政拘留过,这次又因为盗窃被抓了。在三月中旬的一天,周村丝绸路派出所接到辖区郑某的报警,称在步行街经营的某汉堡店被盗现金800余元。接警后,丝绸路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很快确定了...
近期,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流通领域的电动自行车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检查销售单位20余家,并对其在售的车型进行了抽样检测。
近日,临淄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和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据悉,淄博电动自行车集中免费登记挂牌时间截止到8月31日。9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停止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自9月1日起,将停止办理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临时号牌的发放业务,并将对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查、严管、严处。
对于骑电动自行车的小伙伴来说,电瓶被盗是件非常恼心的事,电瓶轻便易取且值钱成了有些人眼中的“香饽饽”......6月17日9时许,桓台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接到市民刘某报警,称其停放在马路上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电瓶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