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31日从济南市医保局获悉,济南市对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等生育保险待遇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政策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
记者日前从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流程,实现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生育津贴联网申领,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将分批、分步推行省直生育保险待遇联网结算工作。
日前,山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省直生育保险待遇联网结算工作的通知》,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将分批、分步推行省直生育保险待遇联网结算工作,实现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生育津贴联网申领。
今年6月底前在河北邯郸等12个试点地区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试点期限为1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