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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两教育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公布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制定了《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其中明确,按因素法分配,奖补结合、以补为主的分配原则。并将扩大了县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把资金使用自主权更多下放给县(市、区),明确了按因素法分配,奖补结合、以补为主的分配原则。

编辑:      2021-02-21 09: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