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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博士(后)生活补助办法 最高15万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核定发放办法》,明确“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等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核定条件及发放标准、经费保障及发放程序等问题,提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博士留(来)鲁工作享受最高3年15万元的补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留(来)鲁工作享受最高15万元的补助。

编辑:      2021-03-31 14: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