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4月1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化妆品监管条例》宣贯培训暨化妆品经营单位集体约谈会,19家化妆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参会。
为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经营使用违法化妆品行为,营造良好的化妆品安全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从4月16日起,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开展化妆品市场经营风险排查整治行动。
化妆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美丽的民生事业,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确保淄博市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开展经营服务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国家药监局近日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并于5月1日起施行。新规要求化妆品产品上市前应当进行功效评价,企业宣传不准“自卖自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倒逼化妆品企业自建功效评价机制,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和行业入门门槛,加速行业洗牌和产业升级。消费者也能买到“功效明确”的产品,避免被广告词“带偏”。
近日,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场监管所针对辖区内儿童化妆品市场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2020年,山东省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紧紧围绕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严格化妆品备案审查,加强化妆品市场监管,全省化妆品备案工作高质量完成,化妆品市场秩序大幅度改善,有力保障了公众用妆安全。
为切实推动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即将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12月17日,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会。
10月18日22:00许,张店公安分局体育场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商场专柜刘女士的报警电话,称专柜一套价值350元的化妆品被盗。
为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保障消费者安全用妆,张店区公园市场监管所启动规范化化妆品示范店创建工作,促进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管理水平,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
近日,博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安全用妆·伴您同行”科普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博山区市场监管局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双线并进,通过打造立体化传播平台,全面提升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消费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