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对教育法进行修改。修改教育法的决定将于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日前,教育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二审,草案进一步完善了对于冒名顶替入学行为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拟对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冒名顶替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记者注意到,草案将“冒名顶替”行为表述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草案规定,对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将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的年限由“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