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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发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通告

2月27日,淄博市安委办、市消安委办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发布通告。

编辑:周天智      2024-02-28 15:32:22

自8月1日起 电动自行车如此停放、充电将受罚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编辑:王蓓蓓      2021-07-06 10:43:47

张店区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初见成效

2019年2月22日,广西钦州灵山县一栋民房发生火灾,一楼屋内有数辆电动车、摩托车和杂物在燃烧,火势处于燃烧蔓延阶段,大量浓烟从每个楼层冒出。此次事故中,有8人被困,其中3人受伤送医,3人在事故中遇难。起火点位...

编辑:      2019-07-11 14:4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