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淄川生态环境分局召开会议,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普法宣传,纳入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的100余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推进山东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环境信用等级由原来的“绿、黄、红”三个等级进一步细化为“绿、蓝、黄、黑”四个等级,并首次设立“黑名单”制度,黑色标识企业列入环境信用“黑名单”,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在记入企业环境信用记录的同时,还将标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信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3月1日起《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据介绍,淄博市也将出台相应实施办法,主要内容与《办法》基本一致。
6月4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环境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强化燃煤电厂的环境管理,不能达标的一律依法停产”等“九个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