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就进一步加强军队营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进行联合部署:军队营区“不可移动文物”不得随意拆除;军队组织营区营房规划和工程建设等,应避开“不可移动文物”,涉及文物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的,应事先征求文物主管部门意见,并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记者18日从国家文物局了解到,截至7月16日,江西、安徽、湖南、四川、广西、湖北、重庆、广东、福建、贵州、浙江等地5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因洪灾不同程度受到损失,其中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7处。
12月15日下午,山东省文物工作电视会议在济南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