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个单元32户仅入住14户 用热率影响供暖效果

摘要 省委组织部、淄博市委组织部各发布一份《干部任前公示》,主要关系张店、沂源、高青、博山、周村等区县。

“我是今年刚搬进的新小区,室温不到15度。”12月3日上午,张店的秦女士拨打热线反映这一情况。记者与负责该区域供暖的淄博泰和热力有限公司联系,得知秦女士所在单元的入住率只有43.75%,供暖效果受影响。

秦女士告诉记者,今年刚搬进位于张店中心路附近的小区,供暖开始后发现室温不超过15度,找过小区物业和供热分公司,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自己就想搞明白,新小区为啥供暖室温达不到18度的最低要求?12月3日,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淄博泰和热力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查询了秦女士所在单元的供热数据后告诉记者,该单元32户居民,只有14户入住并交纳供暖费,实际入住率只有43.75%,供暖效果确实不能保证。

入住率和用热率低为何会影响供热效果?该负责人解释,因为用热率低,室内热量会通过墙体、楼板等向并无人居住的邻居家传导,热量大量散失,室内采暖温度不保证达到正常供热标准。对于用热率与供暖效果的关系,《山东省供热条例》有相关规定。根据淄政发【2009】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单元用热率在30%以上、70%以下的住宅,不承诺室内温度达标;单元用热率达不到30%的住宅,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供暖。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入住率和用热率低这类情况在新投入使用的小区比较集中。淄博泰和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刚搬入新小区,按照房产购买合同和房屋质保期的规定,室内供热设施出现问题,在房屋质保期内的可以找物业免费维修。(记者 孙艳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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