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颁发首批个体工商户新证

摘要 自12月1日起,周村区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并颁发了首批新证。

“个体营业执照新证,后边有了须知说明......”12月1日,到周村区工商局办理变更业务的李女士,对领到的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仔细端看。

自12月1日起,周村区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并颁发了首批新证。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市场主体登记部门、税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市场主体登记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同时,改革新政整合、简化了文书规范和登记表格,实行“一套材料”和“一表登记”申请。统一登记条件和登记流程,整合优化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程序,实现个体工商户信息在政府部门间共享和应用。

“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不组织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换照。”周村区工商局注册局人员介绍说。

据了解,实行“两证整合”后,新办个体工商户不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但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信息确认,接受税务管理。新办个体工商户发生纳税义务后,应持“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到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

 

编辑:98740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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