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乡村之星评选公示30位候选人 每月津贴800元

摘要 11月19日,记者自市农业局获悉,入围第四届淄博乡村之星的30位候选人进入公示阶段。这也是《淄博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后的首次评选,与往届评选不同的是,《办法》对淄博乡村之星的奖励大大提高,本届公示期满后,入选的30位淄博乡村之星,在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将获800元津贴。

11月19日,记者自市农业局获悉,入围第四届淄博乡村之星的30位候选人进入公示阶段。这也是《淄博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后的首次评选,与往届评选不同的是,《办法》对淄博乡村之星的奖励大大提高,本届公示期满后,入选的30位淄博乡村之星,在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将获800元津贴。

淄博乡村之星,是指在农业生产一线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道德品质高尚,社会担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一技之长,为推动当地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起到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30名,管理期限为4年。

淄博乡村之星选拔范围是: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区县农业局(委、办)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地事局负责推荐本区县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已入选齐鲁首席技师、齐鲁乡村之星、齐鲁和谐使者、淄博市首席技师、淄博和谐使者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人员不再参与淄博乡村之星选拔。

淄博乡村之星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800元。津贴每年12月底前集中发放一次,管理期满足额发放,从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管理期内获得齐鲁乡村之星称号的,按齐鲁乡村之星相关标准享受省政府津贴,不再享受市级津贴。淄博乡村之星纳入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库,我市每年组织部分淄博乡村之星参加市情考察、咨询等活动。同时,我市也加大对淄博乡村之星的项目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向由淄博乡村之星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在示范推广项目、土地流转、金融信贷服务等方面给予淄博乡村之星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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