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9月份,全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143天,同比增加31天;“蓝繁”天数183天,同比增加50天;河流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和氨氮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7.1%和41.4%;上半年,获得省大气生态补偿资金1034万元,列全省第1位。
与生态环境改善相呼应,全市经济发展也呈现出明显回升势头。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18.9亿元,增长7.4%,规模以上工业利税和利润增速均居全省第1位。
自2014年7月被列入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来,淄博市上下牢牢把握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举全市之力建设生态淄博。时至今日,这座老工业城市还在持续发力,环境治理的系列有力举措取得越来越明显的成效。
长久以来,淄博市产业结构重,能耗强度高,改善环境面临的阻碍是结构性的,难度可想而知。围绕破解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瓶颈,全市强力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创建了环保公安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生态环保专业化公安队伍,坚持“刑责治污”、铁腕执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违规建设等环境违法行为。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今年省政府先后两次在淄博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淄博经验。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度,淄博市被确定为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市。
与此同时,淄博市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2015年财政节能环保支出达到43.3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11.3%。其中,仅实施绿动力提升工程一项,财政就拿出10亿元奖补资金,撬动总投资107亿元的2387个项目,对燃煤锅炉、建材、冶金、民用煤等4大类耗煤行业实施综合治理,今年将基本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全部竣工后年可削减燃煤1200万吨。
9月18日,生态淄博建设“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全市生态建设开启新里程。“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指出,自9月21日至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聚焦聚力全面完成空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绿动力提升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和绿化、彻底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严格环保执法等8项重点任务。
市委、市政府动员全市上下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坚决完成生态淄博建设各项任务,扎实解决生态环保突出问题,确保淄博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站在新起点,我们将以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水系建设为重点,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典型和标杆,为全省乃至全国其他地区强化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借鉴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