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62家企业应急限产停产

摘要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昨天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昨天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该预案,如果出现持续不利气象条件导致污染物大范围积累,使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以上污染程度的天气(沙尘暴天气除外),张店区将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其中采暖期期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废气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限制生产,且限制生产期间不得超标;限产后仍然超标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城市除特勤车外,实行“单双号”限行制定措施;对城区餐饮业的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作出限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张店区还同时公布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共有162家企业上榜,将在重污染天启动应急预案时限产停产保空气质量。

张店区表示,如果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200

启动应急响应后,该区在向社会发布应急预案的同时,加大环保执法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存在擅自停运治污设施、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企业采取限排措施,限排标准为不少于产能的50%。重污染天,钢铁、焦化、水泥、建陶、化工、工业锅炉建成区及站点周边5公里内限产15%,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消减30%以上;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消减60%以上;全区范围停产。砖厂、碳酸钙、粉磨站、水泥搅拌站建成区及站点周边5公里内限产30%;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消减30%以上;建成区及站点周边5公里内限产50%;范围外限产30%;全区范围停产。耐火材料、板簧、铸造、琉璃窑等改烧清洁能源;限产30%;直燃煤企业停产。

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黄标车”出行,禁止无汽车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上路,除特勤车外,实行“单双号”限行。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城区内道路在日常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在“Ⅲ级”基础上再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在“Ⅱ级”基础上再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强化对违章占道露天烧烤摊点及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等行为的查处。在“Ⅳ级”基础上,制定措施,加强油烟治理,对餐饮业的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作出限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Ⅳ级”基础上,发布减排倡议: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停止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记者 董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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