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淄博博山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7人公告

摘要 为提升博山区社区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社区工作者

为提升博山区社区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待遇

1.岗位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7名。

2、待遇

月工资1800元左右,缴纳五险一金。

3、人员管理

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往社区工作,由博山区民政局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

试用期为1个月,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二年,以后每三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2、具有博山区常住户口,年龄35周岁 (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

有意者请于2016年10月26日下午5点前(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毕业证扫描件(扫描件要求为jpg格式,不得打包压缩,每个文件限制在1M以内)、报名表(报名表扫描件无效,限Excel版,文件名为报名者姓名)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sqzp@stuedu.org。邮件不得重复发送。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

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考务费按每人100元。

五、录用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合计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录用计划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取),在博山政务网和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报名后请随时关注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qhrss.gov.cn)通知通告栏,笔试、面试、录用等有关事项将通过以上两个网站发布。

请保持通讯畅通!

其他未尽事宜,以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533-4258158

编辑:98740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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