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 近日,临淄区出台了《教育发展基金筹集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所指基金是指依法受赠的各种物品、设备、资金等有形物资资产和无形财产,以及政府资助教育的财政拨款及上述资产产生的增值收入。基金主要来源渠道为区政府每年提供的教育发展奖励基金300万元、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及其它合法收入。
据了解,教育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奖励在重大改革、教育教学、检查评估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学校和个人,同时,基金的使用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用于合法、有效的教育领域以及有利于教育发展的其它项目支出。 (宋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