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工商:7月受理投诉3500余件,房产违法广告成新热点

摘要 8月4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信息,2016年7月份,12315共受理消费者以来电、来访、来函、互联网、电话留言等多种方式进行的咨询、投诉、举报3574件,同比下降2.7%。指挥中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49.9万元,同比增长107.57%。

8月4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信息,2016年7月份,12315共受理消费者以来电、来访、来函、互联网、电话留言等多种方式进行的咨询、投诉、举报3574件,同比下降2.7%。指挥中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49.9万元,同比增长107.57%。

汽车、家电、家居投诉高居不下

7月,淄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商品类投诉179件,同比增长30.66%,占投诉总量的53.27%。受理量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交通工具54件、家用电器26件、家居用品24件,分别占商品类投诉的30.17%、14.53%、13.41%。

交通工具类投诉54件,占商品类投诉的30.17%。当月,汽车类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一是汽车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商家不按约定保修或者维修不彻底导致频繁出故障;二是消费者购车时轻信促销人员口头承诺,随意签订合同,并预先交缴纳了订(定)金、押金后,商家违约或者消费者取消购买,商家不退还费用;三是商家存在捆绑销售行为,强制消费者必须通过车行办理车辆手续、购买保险等;四是汽车在三包期内,消费者未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点进行保养和维修引发纠纷等相关问题。

家用电器类投诉2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4.53%,主要涉及的问题:一是家用电器的能效、外观、耗电量等标注的标识与实际不符;二是售后服务问题,比如一些商家家电安装不及时;送货、安装、维修等配套服务严重滞后,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三包”义务等;三是售后维修不开具维修凭证,导致消费者因证据不足无法按照规定退换货等。

家居用品类投诉24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3.41%。家具类消费投诉中,涉及的商品有床(6件)、沙发(5件),分别占家居用品类投诉的25%和20.83%。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家具产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未履行三包义务、延迟送货、预付定金不退问题较为突出。如:家具出现变形、开裂等严重质量问题,商家不予退、换货;商家拖延送货、安装和维修;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等问题。

服务类投诉同比上涨

7月,共受理服务类投诉157件,同比上涨33.05%,占投诉总量的46.73%。投诉涉及的类别主要集中在互联网服务32件、电信服务23件、销售服务18件,分别占服务类投诉的20.38%、14.65%、11.46%。

互联网服务类投诉32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0.38%。主要涉及的问题:一是宽带网络出现故障后不及时维修;二是宽带套餐无故更改、宽带网计费错误等;三是消费者办理宽带开户后,工作人员迟迟不上门安装等。

电信服务类投诉23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4.65%。主要涉及的问题:一是未经消费者允许擅自开通收费项目;二是上网计费不明晰,产生虚高流量费;三是部分合约手机出现质量问题,不按照手机三包规定履行包修义务。四是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了各种增值费用,运营商未按新《消法》和《电信条例》的规定让消费者二次确认并收取费用等。

销售服务类投诉18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1.46%。主要涉及的问题:一是商家推出的各类优惠卡销售服务,因经营主体变更拒绝提供服务;二是消费者通过商家办理的优惠卡,因商家提供的服务质量差要求退卡时,商家拒绝给予退卡。

房产违法广告成为举报新热点

7月,共受理涉嫌房屋类虚假广告举报12件,占举报量的11.21%,成为当月举报的新热点。引起消费者举报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商家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内容不规范、使用《房地产广告管理规定》禁止的广告用语,含有虚假内容,以及承诺与实际不符或无法兑现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针对此问题,提醒消费者如果遭遇房地产虚假宣传时,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张淑梅)

编辑:129012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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