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上证所共处理此类违规行为15件,主要涉及两方面:①筹划重大事项随意性大,相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导致公司股票长期停牌;二是重组预案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重组风险揭示不充分。在责任人方面,共处理95名董监高、29家股东以及6名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合计130人次。
7月8日从上证所获悉,今日,上证所有关负责人就上半年沪市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悉,今年以来,上证所按照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全面监管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大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问责力度,违规案件处理数量和处理对象的家数、人数均明显增加。上半年,共作出公开谴责决定6份、通报批评决定23份、监管关注决定48份,合计共77份,较去年同期增长97%,涉及上市公司46家,较去年同期增长84%;在责任人方面,共处理95名董监高、29家股东以及6名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合计130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62.5%。
大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近期监管重点
总体来看,今年处理的案件中,既有传统的常见违规行为,如违规减持、业绩预告违规、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等,也包括因市场环境变化而集中多发的违规,如并购重组信披违规、滥用停牌以及利用信息披露进行不当市值管理等。
据了解,2015年7月,证监会发布18号公告,禁止相关主体在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2016年1月,证监会发布新规,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行为作出了具体规范。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票一直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减持是否合规,影响市场交易的秩序和稳定。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阐述称,尽管监管层一再重申减持的合规要求,但实践中,股东或董监高违规减持时有发生,上证所对此予以了严肃处理。上半年,针对违规减持行为,上证所共发出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决定10余份,公开谴责了山水文化、皖江物流等公司的相关股东或董监高;对于违规减持后已采取承诺买回、上缴收益等补救措施的违规减持行为,酌情从轻处理,予以通报批评。
累计对80余单重组问询
公司并购重组也是近期从严监管的重点之一
据上证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以来,重组效率明显提升。但与此同时,利用重组等概念抬升股价的“忽悠式重组”、假借重组等名义滥用停牌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上证所已将并购重组预案等信息披露纳入事后重点监管的范畴,对“忽悠式”、“双高(高估值、高承诺)”类重组以及规避借壳类重组加大问询力度,累计对80余单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信息披露监管问询,督促公司补充披露各类问题900余项,着力强化风险揭示。同时,也加大了并购重组违规的事后问责力度,集中处理了一批重组信披违规及与之有关的滥用停牌行为。
上半年,上证所共处理此类违规行为15件,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筹划重大事项随意性大,相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导致公司股票长期停牌,如林海股份[1.84% 资金研报]、西部资源[0.00% 资金研报]、星湖科技[0.49% 资金研报];二是重组预案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重组风险揭示不充分,如亚星化学[1.04% 资金研报]。在责任追究方面,还严格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对未勤勉尽责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进行了追责,共计处理6人次。
据悉,上证所在日常监管中推进“刨根问底”式监管。主要发现三类不当披露行为:其一,信息披露涉及跨界转型或者热点题材,但公告内容可能存在重大误导,如中安消公告涉足机器人[0.08% 资金研报]、无人机等产业,但公司实际仅为相关产业提供配套服务,并不直接投资上述产业,公司公告避重就轻,未说明具体情况,风险揭示不充分;其二,重大事项的关键信息存在明显遗漏,如*ST昆机未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重要生效条款,游久游戏相关股东未及时披露一致行动人关键信息等;其三,公司选择性披露对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信息,如曙光股份[-2.07% 资金研报]前期主动披露新能源客车产销量迅速增加,后期月度销量连续为零却不及时对外披露,可能对投资者产生重大误导。对上述违规行为,上证所公司监管部门在事后审核中予以高度关注,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