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淄博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下发。一时间,关于以后看病“更便宜”还是“更贵”的讨论声不绝于耳,“医改”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从《方案》中获悉,6月底,我市将在完善制度和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在市区两级公立医院推行药品零差价,推进各项措施落实,有序推进改革。按照《方案》内容,我市公立医院将面临一场“大手术”,针对医疗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体制等从里到外接受全面改革。而如何让就医秩序“合理化”,降低市民就医成本成为本次医改的主要目标。
改革关键词一:“零差价”
分级诊疗 我市将建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关于市民最关心的“药品零差价”问题,《方案》提到,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在中央、省级财政分年度给予市、区县改革补助的基础上,市、区县级财政要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际,切实落实政府补偿政策。
关于此次改革的范围,城市公立医院包括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市中医医院、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和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的区级公立医院。淄博市区域内其他公立医院参照执行。
另外,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公立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据悉,按照国家、省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2016年上半年,我市全面启动市属公立医院和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先行试点的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县级公立医院和临淄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本到位。
改革关键词二:“医疗联合体”
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开办医疗机构
《方案》中提到,我市将在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公立医院多种运营模式。允许公立医院在保障国有资产和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开办医疗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在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方面加强合作。鼓励公立医院以多种形式引入社会资本,采取联合、参股、兼并、收购、托管等形式进行改制重组,公立医院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落实保值增值责任。
改革关键词三:“去行政化”
人员竞聘上岗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在《方案》内容中注意到,医改后我市将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坚持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行业监管者、部分机构出资人的职责,以及公立医院作为独立事业法人的自主运营权。2016年6月底前,市、区要组建由本级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协调解决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明确办事机构,承担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稳步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同时,医院用人制度也将实现深度改革,由医院根据业务水平、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并执行用人计划,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医院根据规定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合理配置医师、护师、药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必要的后勤保障人员,按规定公开招聘,实行分类管理、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改革关键词四:“自主控费”
探索医药分开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按照医改要求,我市将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在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实行在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严格落实医院用药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区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与常用药品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80%。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2016年,实现区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业
收入比重提高,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到2017年,区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至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至20元以下,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至30%以下。
改革关键词五:“医疗价格”
13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全市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等13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改革医疗服务价格上限管理规定,允许医疗机构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上下浮动,其中手术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上下浮动10%。改进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审核立项后,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满后,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由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指导价格;未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拉开不同等级医院价格差距,拉开市、区县医院价格差距,拉开不同难易程度的诊疗项目价格差距,拉开不同专业技术职称医生的诊疗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分流。按照总量管理、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诊疗、护理、手术、床位、中医等。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降低的费用全部用于提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关于医改的目标,《方案》中是这样说的:
“2016年6月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就医秩序得到改善。
2017年,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至30%以下。
到2020年,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明显提升。”
由此可见,医改,是一个长期命题。也不得不说,有了这样的开始,我们有理由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