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煤炭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建立了“煤炭公安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现了联动执法、案件移交的常态化;从4月15日起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打击劣质散煤经营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目前第一阶段联合执法已经结束,共检查企业79家,抽检样品132份,取缔煤场28处。
淄博是依托煤炭资源开发兴起的老工业城市,产业结构较重,煤炭需求量大。据统计,全市年耗煤量4500万吨,占全省的1/9,如此大的煤炭用量给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带来巨大压力,老百姓的治霾呼声很大。为响应生态淄博建设号召和群众呼声,煤炭管理部门主动转变职能,从2013年11月起启动了“煤炭清洁利用行动计划”,2014年8月15日,我市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地级市煤炭清洁利用政府规章《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开启了煤炭清洁利用依法监管的先河。
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控制煤场扬尘污染方面,累计投入3.18亿元规范储煤场地建设,清理取缔不合格储煤场地429处,煤炭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在煤质全过程监管方面,逐年出台并提高煤炭质量指标要求,与环保、公安、经信、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煤质抽检,约谈并处罚企业10家,有力推动全市煤质整体提升。在民用散煤治理方面,据专家测算,1吨散煤燃烧污染物排放量是工业电煤燃烧污染物排放量的10倍,全市200万吨的民用散煤相当于2000万吨的电煤排放,对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巨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去年在张店区、高新区及周边2个乡镇进行推广型煤兰炭试点,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去年共推广洁净型煤和兰炭5.6万吨,配送专用炉具3550台(套),为全市的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突出贡献。2016年1-5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明显,与煤炭清洁利用和民用散煤治理密不可分。同时,通过推广型煤兰炭,还催生了我市炉具生产产业的逐步壮大。前段时间我市炉具企业参加第十届全国炉博会,很多企业都拿了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