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断释放股权众筹政策红利

摘要 2015年,股权众筹在国内逐步走向成熟。今年,随着“股权众筹”被写入“十三五”战略规划,股权众筹迎来了集中爆发期,与此同时,证监会也开始着手修改证券法,力图规范股权众筹健康发展。

2015年,股权众筹在国内逐步走向成熟。今年,随着“股权众筹”被写入“十三五”战略规划,股权众筹迎来了集中爆发期,与此同时,证监会也开始着手修改证券法,力图规范股权众筹健康发展。一边是政策红利的不断释放,另一边是政策监管思路的逐步明确,股权众筹开始迎来了发展的最好机遇。

“当前,股权众筹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最活跃、最灵活、最具吸引力的新型业态,伴随着与国内投融资市场的深度融合,股权众筹将爆发出极大的市场潜力。”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委员、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商会会长、迪蒙众筹系统CEO向隽表示,股权众筹具有整合一切可利用资源的不竭动力,因而成为互联网金融创新领域表现出色的佼佼者。

2015年《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鼓励“发挥股权众筹融资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务创新创业企业”,互联网众筹有效补充了传统金融体系服务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局限和不足,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新渠道。股权众筹则不仅仅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题,股权众筹开拓性地一站式完成了初创企业成长过程中“筹资筹人筹智”等关键因素的整合。

业内人士分析称,金融、电商、互联网巨头纷纷进入股权众筹市场,并不意味着行业竞争的加剧。目前行业仍处于培育期,属于蓝海市场,大部分独立平台的首要任务仍是扩大优势项目和投资人来源。积累优质项目可以提升平台的活跃度和影响力,培育新型投资人,提高投资人对平台的认可度和黏度。只有在投融资双方数量和质量上实现突破之后,平台才能更好地选择自身定位。

股权众筹本身具有极高的资金导向能力,与“互联网+”连接一切的思路不谋而合,任何资产都可以以股权包装来吸引需要的资源,为各行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性。“证监会提出修改证券法,规范股权众筹,说明监管部门为股权众筹预留了制度空间。基于技术创新上的监管思路创新,以及金融市场的不断调整和适应,股权众筹发展潜力十分可观。”迪蒙众筹系统CEO向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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