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酒类“金融”触碰灰色地带 创新还是投机?

摘要 11月,人民财经刊发《上海纸酒金融风险爆发》、《纸酒金融涉嫌违规经营》两篇报道后,引起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在地政府重视。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随即对企业涉嫌违规开展“酒类金融”进行调查。

(某酒品在上海酒交中心进行发行网上“路演”)

人民网上海12月24日电 (王若宇)11月,人民财经刊发《上海纸酒金融风险爆发》、《纸酒金融涉嫌违规经营》两篇报道后,引起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在地政府重视。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随即对企业涉嫌违规开展“酒类金融”进行调查。近日,虹口区商委、虹口区酒类专卖局官员向人民财经表示:经查,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业务未涉及金融领域。企业不存在“越界经营”情况。

上述调查结果遭到酒交中心客户及合作单位的质疑,虹口区的官方表述与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口径也并不一致。

而虹口官员强调:“调查是实事求是的,我们没有包庇企业”。

贸易创新还是金融投机?

目前,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引发的主要质疑是:其酒类销售和回购模式是否变相成为投融资渠道,企业是否违规开展金融业务?

早前采访中,酒交中心客服和投资人均向人民财经表示,在平台上发售的酒品可以作为理财产品选购。如果指定期限内该酒品的价格没有上涨至一定幅度,酒交中心会要求酒企溢价15%回购。投资人翁先生证实,他和数个投资人集资数百万元投资酒品。“相当买了年收益15%的理财产品”。同时,酒交中心监事向人民财经表示,上述交易模式是酒行业的“金融创新”。

对此,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总裁李雯峰认为,这些都是员工、监事和投资人自己的想法。酒交中心的回应是:“我们没有开展金融业务”。

对于这样的说法,一些酒企并不认同。有酒企高管透露,在和酒交中心签署协议后,酒交中心将酒品包装成理财产品,以类似表现股票价格的波动的“走势图”方式引导投资人将酒品买卖获利。人民财经发现,酒企在酒交中心发售新酒的仪式被称作“网上路演”。券商人士说,“网上路演”特指企业首次IPO前向投资人介绍证券的投资价值。

据了解,投资人在酒交中心开设账户后,可以参与发售酒品“网上路演”、“中签”、“购买”和“抛售”。酒交中心早前还与大智慧合作,在股票软件的“其他投资品种”中加入“国际酒业”品类,方便客户操盘。

当时,在大智慧交易软件中,与“国际酒业”并列的投资品种还包括:上海期货、国际黄金、渤海商品、大连商品等。与后面这些投资渠道所不同的是,“国际酒业”发售的酒品具备回购条款:酒企需要保证,如果指定期限内发售酒品的价格不能连续上涨至某个幅度,企业就要以115%的溢价进行回购。

通过交易软件对酒品炒买炒卖,并且还能保本保利,使得上海酒交中心一度成为客户青睐的投资渠道。而四年之前,上海市商委金批复虹口的仅是同意成立一家酒类贸易企业:既不是金融理财公司,也不是酒类商品交易所。

虹口政府:没有“上海酒交所”

面对“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涉嫌开展金融业务的质疑,虹口区官方表态称:上海金融主管部对酒交中心进行调查后,认定企业经营合法合规。虹口区商委也认为,酒交中心业务“并未涉及金融”。

同时,虹口区方面称,没有“上海酒交所”,只有“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然而人民财经随后采访市政府工作人员时,后者则认为设立在虹口的是“酒交所”。

“酒交所”与“酒交中心”的差别在哪里?

根据《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37号文)与《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38号文):各地新设交易所需要国务院金融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前还需征求联席会议意见。38号文同时对各类交易所运营方式作出更多限制。

人民财经了解到,虹口区官员早前确实想要扶持“酒交所”。目前“酒交中心”总裁李雯峰在来沪前有经营多个交易所的经验。但随着国务院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力度增加,这一想法逐渐被抛弃。

不受国务院37号文、38号文影响

知情人士分析,“上海酒交中心”模式颇为讨巧:即设立平台开展类似“投融资”业务,又规避37号文、38号文针对交易所的严厉监管。

人民财经掌握的一份《国际酒业交字2013.21号》文件显示,某款酒品的承销人是上海唐皇投资有限公司。查阅工商资料发现,今年7月14日前,该公司的股东是上海斯迪尔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建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控制人正是李雯峰和黄某二人。也就是说,2013年李雯峰的唐皇公司作为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的803号会员,参与了平台上发售酒品的承销。

李雯峰在当时既是酒交中心总裁,也是承销商大股东。仅此一笔业务,他的获利就十分可观。如果仅从电子商务角度考量,发售平台和经销商股权归属同一人并无问题。但是工商和商委所熟知的电子商务并不涉及“摇号、路演、投资、高抛低吸、回购”这些领域。而如果将这类行为纳入到对“交易所”的监管要求,那么酒交中心的作法明显不符合38号文规定。

灰色地带无人监管

虹口区官员多次向人民财经重申: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日常运作受区管理部门监管。但现实尴尬是:对于投资人购买酒品,并由酒企进行溢价回购的交易模式在同类市场上比较少见。无论是操作手法还是业务范围,都不在工商、经委、商委的管辖之内。而作为一家主要由私人持股的售酒公司,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在经营中又只能受到上述部门的监督。

而对于虹口区表述的“酒交中心”业务被市级主管部门认定合法合规的说法,上海市级主管部门的口径也并不一致:上海市金融办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酒交中心事宜要询问市商委,金融办不存在对其监管并认定合规的逻辑。”而市商委工作人员则说,“当时的审批内容仅是酒类贸易。”

李雯峰说,上海酒交中心未来目标是要超过伦敦酒交所。酒业人士坦言,伦敦酒交所经营模式和上海酒交中心没有可比性。“伦敦酒交所主要交易具备公允价值的名庄(酒庄)酒,按照红酒的生产和消费周期进行预售和交易。”

人民财经了解到,国外酒交所的主营业务主要是针对具有公允价值红酒的交易。大多数“酒交所”都没有“回购条款”。至此,对上海酒交中心主要的争议又回到了酒品挂牌交易和回购条款是否涉嫌变相投融资、一些不知名酒品的定价是否存在灰色地带?

近年来,上海酒交中心挂牌的部分酒品出现价格大起大落、成交量低迷的情况。和名庄(酒庄)红酒不同,多数中国酒品价格并不稳定,在酒交中心挂牌的许多酒品在市场上难觅踪影。截至记者发稿,又有酒企联系人民财经,称愿意出示上海酒交中心在竞价交易过程中操纵价格的证据。

而李雯峰回应,这些指控内容都不真实。

编辑:admin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