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淄博公安交警严管酒驾保假期出行安全

摘要 1月28日至1月31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33起,其中酒醉驾25起,涉牌涉证1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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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群众走亲访友、拜年活动增多,出行聚会频繁。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行动中,各区县交警大队将查处勤务与商圈疏导管控相结合,织密检查网络,加大路面和视频巡查力度,强化餐饮周边道路、城郊接合部、农村地区的执法检查,营造严查严管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高压态势。1月28日至1月31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33起,其中酒醉驾25起,涉牌涉证14起。

张店交警在南京路对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2mg/100ml,涉嫌醉驾。随后,民警立即带其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沂源交警在东里辖区设卡检查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南崔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变电站路段时,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5mg/100ml,属于醉驾,民警立即带其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文昌湖交警开展夜查行动,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突然靠边停车,驾驶人下车逃跑,副驾驶的人迅速挪到驾驶位,想通过互换位置逃避检查,没承想被民警发现。通过取证,逃避检查的男子承认了自己酒驾的事实。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3mg/100ml,属于醉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高青交警在镇中路对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三轮摩托车驾驶人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实,孙某某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且摩托车未注册登记。孙某某因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被处罚款1400元。

淄博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春节期间,亲朋聚会聚餐多,喝酒也是在所难免,但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到遵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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