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田思龙,向社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市的消防安全形势。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处警8112起,其中火灾扑救5958起,抢险救援887起,社会救助1267起。可以看到,各类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任务在接处警总数中占据了相当一部分比例,凸显了消防救援队伍“全灾种 大应急”的职能定位。
从起火区域来看,农村是火灾发生的主要区域,共计4272起,占总数的71.7%;市区城区1394起,占总数的23.4%;集镇镇区292起,占总数的4.9%。从起火场所来看,杂草地发生火灾起数在各类场所中居首位,共发生1630起,占总数的27.4%;居住场所1249起,占总数的20.9%,居民家庭火灾多发、频发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值得注意的是,餐饮场所火灾101起,虽仅占总数的1.7%,但鉴于该类场所通常具有人员聚集、动用明火的特点,火灾危险性不容小觑,从业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从起火时间来看,10时—20时为火灾多发时段,共发生火灾4233起,占总数的71.1%;5月份发生火灾最多,共发生火灾1350起,占总数的22.7%。从起火原因来看,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电气故障、遗留火种这四类因素是导致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占比分别为31.6%、22.2%、18.7%、17.7%,这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要提高用火用电的安全意识,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维护。
今年以来,全市火灾态势整体比较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但是火灾起数比去年上升13.7%,农村区域火灾、居住场所火灾、生活用火不慎导致的火灾占比较高,消防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容不得半点松懈。
当前即将进入冬季,气温逐步降低,风干物燥,居民用火用电用气取暖行为逐渐增多,室内场所火灾发生几率也增大。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田思龙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来优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斩断违规用火用电、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生命通道”不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致灾致死链条,推动各类风险隐患清仓见底,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立足“不发生、不扩大、不伤亡”总体目标,高质量开展以“设施运行正常化”“维护保养法制化”“标识制度统一化”“值班人员标准化”“处置程序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将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经验向“九小场所”、新业态场所推广辐射,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社会单位自主管理能力水平。
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针对行业部门消防归口岗位工作人员、镇街消防工作站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分级分批集中培训,在各行各业广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依托各类媒体和消防宣传阵地播发火灾警示案例和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