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10月15日,南营法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驾驶员走进北郊镇某村,在当事人家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切实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的当事人提供便利。
年过八旬的李老太育有三儿一女,老伴已去世多年,子女均已成家立户,其中小儿子从小身患残疾。2020年,李老太因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子女们遂决定将李老太送到养老院居住生活。在养老院每月产生的费用,一直由大儿子支付。时间久了,大儿子心里不平衡,提出老人共有四个子女,应由四人分担养老院费用。小儿子认为自己系残疾人,收入少,无法与哥姐分担费用。子女四人因对赡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相互推诿。李老太无奈之下将四个子女诉至南营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年迈、小儿子身患残疾坐在轮椅上,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把“审判庭”搬到李老太小儿子家中进行。
所有准备工作就绪后,这次“特殊”的庭审在李老太小儿子家中顺利进行。尽管条件有限,庭审氛围却不失严肃,整个过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深入了解矛盾根源,详细询问子女各自的家庭困难及日常照顾老人的情况。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亲情、伦理等方面反复给四个子女做工作,同时分头与四个子女“背靠背”进行了多轮调解。但因双方当事人之间始终有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将择日宣判。
一直以来,南营法庭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群众身边,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暖人心”。下一步,南营法庭将一如既往地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不断拓宽、延伸司法服务新路径,用心、用情绘就新时代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