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泰安市委批准,泰安市纪委监委对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杨荣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荣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并使用账外资金;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权妄为,操控下属国有企业人员“政商旋转”,上下其手、串通一气,侵蚀国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杨荣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泰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泰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荣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