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有关部门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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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意见请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brdfgw@126.com,也可以寄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3号,邮编:25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
截止日期:2024年10月8日
联系电话:2304568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