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张店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张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潘清,副主任张方祥、王雷、陈永财、密姝出席;区政府副区长刘正道,区法院院长任永列席。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任命闫凯同志职务的报告,区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决定任命闫凯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1年),任命李扬等5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并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编辑:王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