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淄川农商行”)因存在违规以贷还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在今年7月17日罚款50万元。
时任淄川农商行董事长于光辉、客户经理李辉、公司部主任孙敏,对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以贷还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警告。
海岱财经发现,在这次被重罚之前,淄川农商行今年5月14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处罚过,当时是因为存在贷后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事实,被罚款30万元,时任淄川农商行昆仑支行行长王洪忠、客户经理李绍亮被警告。
淄川农商行1994年成立,注册资本106815万元,前五大股东有淄博市淄川区财金控有限公司、淄博昌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淄博坤泰置业有限公司、淄博般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张庆春,行长是孙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