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宝,现任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沣水派出所副所长。从军10年,从警20年。
刘长宝,现任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沣水派出所副所长。1994年12月参军,2004年10月入警。2009年2月荣获打击“两抢一盗”先进个人,2012年9月“三基建设”先进个人,2012年2月、2016年2月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立三等功一次。在2023年中共淄博市纪委、淄博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委员会、淄博市妇女联合会组织的第三届家庭文明建设典型活动中,刘长宝的家庭被评为最美“清廉家庭”。
有一种特质叫“军人本色”,有一种担当叫“警察担当”。从军营到警营,转换的是岗位,不变的是初心使命;从橄榄绿到藏青蓝,转变的是颜色,不变的是忠诚。脱下军装穿上警服,刘长宝将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到公安工作中,本着对群众的热诚,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警察的忠诚和担当。在侦办“曹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宋某嫌职务侵占案”及“某虚开发票案”等大要案时,帮助税务机关及受害人挽回损失160万余元。
作为一名基层民警,刘长宝始终扎根基层,无论案件大小,都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4月的一天凌晨,有人报警称自己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被一名男子殴打。接到求助的刘长宝立即带队出发,到达现场询问过情况后,发现该名嫌疑人已经逃离现场。面对反侦察意识很强的嫌疑人,刘长宝梳理现场监控、问询相关知情人、记录受害人笔录……在他抽丝剥茧般的调查下,仅用3个小时,就将嫌疑人抓捕归案。
从军人到警察,从一个战场转向另一个战场,刘长宝一直冲锋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线,他说:为人民服务的事业是无限的,我愿意继续学习继续钻研,在民警的岗位上续写军人荣光。纵然一身墨绿换藏蓝,但忠诚不变,信念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