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集团(黑龙江农垦)金粮经贸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四女寺镇园林外金叶复叶槭苗木、园林内苗木、园林设施设备、房屋建筑物资产,分为2个子标,正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处置。欢迎垂询!
具体信息如下:
挂牌基本信息
子标 1
标的资产为园林外金叶复叶槭苗木0.30万棵。
项目名称:园林外金叶复叶槭苗木--九三集团(黑龙江农垦)金粮经贸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四女寺镇园林外金叶复叶槭苗木、园林内苗木、园林设施设备、房屋建筑物资产
转让底价:60.67万元
项目编号:SWZC24064901
保证金:7万元
转让方: 九三集团(黑龙江农垦)金粮经贸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4-07-17至2024-08-13
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子标 2
标的资产为:(1)园林内苗木:金叶复叶槭、紫叶李、造型榆树、金叶榆、造型榔树等30余种林木品种3.59万棵。(2)园林设施设备、房屋建筑物。
项目名称:园林内苗木、园林设施设备、房屋建筑物--九三集团(黑龙江农垦)金粮经贸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四女寺镇园林外金叶复叶槭苗木、园林内苗木、园林设施设备、房屋建筑物资产
转让底价:1200.1405万元
项目编号:SWZC24064902
保证金:120万元
转让方: 九三集团(黑龙江农垦)金粮经贸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4-07-17至2024-08-13
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重大披露
1、本次评估价、挂牌价格均为含税价,税率按照13%计算,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资产均为法拍资产((2019)黑8111执430号),树木的价格为上车价,不含运费和清理费。
房屋建筑物无产权证照,土地为租用当地村民、合作社、镇政府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资产,涉及办理产权登记、变更过户等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移交后150个自然日内,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看管、安保、拆除、搬运、装车、清理、吊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标的拆卸和转运造成地面或墙体损坏的,修复和整平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与标的资产所在地土地持有方协商土地租赁事宜。
联系方式
看货联系:
赵忠文 199 6993 6503
报名咨询:
鲁先生 0531-8127 2777
上述项目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不构成本交易机构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投资人可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现场查阅更多资料。上述内容中使用的图样等资料来自于项目方或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