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他人不在家
潜入他人家里
偷盗财物
本可“浪子回头”
结果恶习难改
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民警用行动告诉你:
以身试法,必将绳之以法!
6月28日11时许,辖区居民张先生来到高城派出所报警称,放在家中的2000元现金被盗。经了解,张先生出门遛弯,回来时发现门锁被撬,屋内的现金被盗。
民警以案发地为中心开展工作,通过视频侦查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在案发地有过多次徘徊的踪迹。根据相关线索,民警很快确定该男子是有过多次盗窃前科人员胡某。
经调查发现,胡某出狱后无固定居所,民警多次赴滨州邹平、淄博张店开展工作。通过连续多天的侦查研判,民警最终在张店一平房内发现其临时落脚点。7月2日,民警蹲守5个多小时,成功将外出返回落脚点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
到案后,胡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民警根据其性格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审讯,最终在大量证据事实面前,胡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交代了使用自制工具开锁入户盗窃的犯罪事实。
目前,胡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1.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家庭保险箱要固定设置在隐蔽处。
2.离家时反锁房门,夜间睡觉时要关好门窗,防止小偷趁机溜入室内。
3.要及时加固防盗门窗、更换高等级锁芯或安装监控等技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