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集中夜查行动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按照全国、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夜查行动时间
5月下旬至6月中旬。
二、夜查重点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行为。
(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四)电动自行车在自建房、合用场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场所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五)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保持在岗在位、不能正确操作自动消防设施,微型消防站不能按程序处置初起火灾行为。
请各社会单位、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群众要认真自查自改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夜查行动。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有关个人和非法改装等问题,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淄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