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淄博市建设企业信用评价情况。近年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为重点,以大数据和信息化为支撑,以信用惠民便企为主导,推动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
一是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联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人民银行和银保监等部门印发《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为开展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2023年,市住建局对全市45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共评出房地产开发企业AAA级29家、AA级42家、A级326家、B级46家、C级7家。
二是全面归集企业优良信用信息。研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登录市住建局官方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可以随时完成优良信用信息填报。2023信用评价年度,共归集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优良信用信息1256条,全力打造公开公平、信息对称、相互监督的信用评价环境。
三是全面归集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行政处罚、通报处理以及认定的不良信息悉数填报到信用评价系统,全年共归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信息161条。为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市住建局还以数据共享方式获取了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获取了企业在税款缴纳、工程规划、项目审批、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信息20条,一并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
四是以信用评价实现差异化管理。为充分发挥信用激励作用,该局将评价结果与执法检查、表彰评优、预售资金监管等工作有效结合。比如,在房地产企业评价结果运用方面,对评价结果为“AAA”级的,给予减少或免除“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提前发放预售许可、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的激励;评价结果为“B”级的,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评价结果为“C”级的,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对评价结果为B级、C级的,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必查对象,真正实现差异化管理。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大对失信主体监管力度,提升执法检查的靶向性,让“信用”动起来,切实做到让诚信有价、诚信有感、诚信有益,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推动淄博市建设行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