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咱们邻里中心的调解员和凤凰法庭的干警,让你们费心了!”当事人王某某看着手里的司法确认书激动地对临淄区金岭镇邻里中心的调解员和凤凰人民法庭的干警说道。
据了解,2013年,王某某将自己位于金岭镇的一处院落租赁给了于某某,租赁期间自2013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租期共10年,租赁费用每年5万元。2018年4月10日,双方经过协商决定终止合同并约定在6个月内于某某支付剩余租赁费10万元。但后期尚有95000元租赁费未结清,双方为此产生纠纷,王某某遂起诉至临淄区人民法院。
凤凰法庭受理该案后经分析,双方当事人是金岭镇邻村的,金岭镇邻里中心的人民调解员对双方更了解,将案件委托给他们处理更有利于纠纷就地化解,随即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托给了金岭镇邻里中心。
经过邻里中心调解员对双方做思想工作,双方也初步达成了调解协议。但王某某就协议中还款事项还有担忧:“事情都到这一步了,假如他不按协议来,我又得起诉,还是耽误时间。”得知王某某的担忧后,邻里中心的人民调解员联系凤凰法庭特邀调解员边延忠。“这个好办,双方可以就调解协议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若一方反悔,对方可以依据确认书直接申请执行,不用再起诉,而且司法确认没有额外费用。”边延忠答复说。随后,特邀调解员边延忠前往金岭镇邻里中心现场指导双方通过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申请司法确认,凤凰法庭也为当事人出具了司法确认书。至此,这起因租赁产生的纠纷被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