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润高青,‘典’亮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摘要 5月10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润高青,‘典’亮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2024年5月是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入群众心里,为高青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5月10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润高青,‘典’亮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吸引群众,面对面向群众宣传,耐心倾听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现场为他们答疑解惑。宣传册内容针对民生关注的住房、合同、侵权、婚姻等热点话题,以“案例+法条”的方式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引导群众更好地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营造全县知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法治氛围。

检察干警走入商店,听取商户经营现状,现场为商户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明白纸,普及民法典倡导的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便利交易、主体平等基本要求,为市场经营活动提供有效法律指导。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当面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氛围轻松愉快,群众反响热烈。下一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开展多元化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强化民法典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人人皆知、会用、用好民法典的法治氛围,为各项民商事活动的开展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

编辑:王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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