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督察组遭故意封路阻挠,官方通报

摘要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5月4日晚发布通报:4月30日,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的典型案例指出呼和浩特市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专项整治。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5月4日晚发布通报:4月30日,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的典型案例指出呼和浩特市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专项整治。

一是切实增加消纳能力,初步规划新增2处消纳场、2个综合利用项目,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应消纳尽消纳”。

二是启动修订《呼和浩特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健全收集、运输、消纳监管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流程。

三是针对土左旗大里堡村2名侵占耕地、草地私设垃圾填埋场,并在督察期间故意封堵道路的村民(阴某某、冯某某)已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存在的利益链问题已开展立案调查,对非法盈利责任人将严惩不贷。同时,纪委监委已对监管缺位、推诿扯皮、失察失管的责任单位启动调查,对查实的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针对其他类似信访问题,呼和浩特市将举一反三、综合整治、有效解决。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呼和浩特市进行督察。督察组进驻21天,受理呼和浩特市垃圾违法倾倒信访举报案件80件,占比近22%,群众反映强烈。督察结果表明,呼和浩特市对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垃圾随意倾倒问题频发,甚至占用耕地草地,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组现场核实情况时,遭到了故意封路阻挠。

督察发现,收集、运输、消纳联单制度至今未建立,导致建筑垃圾从收集、运输、处置环节层层失守,大量建筑垃圾被非法处置,相关执法部门监管缺失,对违法倾倒垃圾、私自开设消纳场等行为查处不力。大里堡村个别村民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从2023年5月开始,私自开设垃圾填埋场,以每车30-100元费用违法收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形成收储垃圾黑色利益链,获利74万元。为阻挠督察组现场核实,故意用建筑垃圾封堵进出道路。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早在2023年7月就已发现大里堡村非法倾倒垃圾行为,但仅按非法倾倒5车垃圾处罚3000元,一罚了之,违法行为未得到纠正,滋长了垃圾非法处置利益链。

编辑:王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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