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车新鹏介绍淄博市企业年金工作情况。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企业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提高职工退休待遇,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近年来,人社部门坚持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力求让企业年金制度惠及更多的企业和职工。目前,淄博市共有200多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覆盖职工2万多人,企业年金基金总额超过17亿元。
当前,受各种因素影响,淄博市企业年金工作开展不平衡的现象比较突出。主要原因:一是全市各类年金受托机构各自为战,形不成合力,整体推进效果不明显。二是政策宣传有短板,企业对企业年金政策缺乏系统认识,积极性受影响。三是受经济形势影响,部分企业目前发展前景存在不确定性,既希望留住人才以利于长远发展,又不想过多增加企业成本。
2023年9月,山东省人社、国资、财政、工会四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企业年金发展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字〔2023〕 90号)。《意见》从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加大企业年金扶持力度、优化企业年金发展环境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0条指导性意见,为广大企业加快建立企业年金提供了方向。同时,创造性出台《山东省人才年金试行办法》,对于暂不具备建立企业年金条件的单位,可优先为符合单位发展需求的人才建立人才年金,不受人员比例限制。参加人才年金的人员应符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获得一定级别的专业类奖项等6项条件之一。建立人才年金的用人单位,有经济负担能力的,鼓励在5年内逐步建立覆盖全员的企业年金。人才年金政策的出台,助力企业留住人才,提高核心竞争力。经过积极申请,淄博市于2023年11月被确定为山东省人才年金试点城市。
为凝聚合力,今年3月30日,经过工作调研和沟通协调,市人社局牵头成立了淄博市企业年金发展联盟,太平养老、平安养老、国寿养老、泰康养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共8家单位成为联盟成员单位。发展联盟将致力于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管理服务、提升品牌形象等工作,着力打造淄博市良性竞争、健康发展的企业年金工作环境。
下一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持续发力,指导企业年金发展联盟,通过优化流程、集中培训、媒体宣介等措施,加大政策知晓度,让年金制度惠及更多企业和职工,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