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摘要 4月16日,博山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这是自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博山法院发出的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4月16日,博山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这是自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博山法院发出的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本案中,原、被告因家庭琐事和家庭债务问题经常发生争吵,由于双方缺乏沟通,矛盾不断加深,最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庭审中,承办法官郑敏了解到原、被告有两名未成年子女,考虑到离婚诉讼会给未成年人带来心理创伤,遂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提醒原、被告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重点关注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下一步,博山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深入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引导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的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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