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地发布人事任免

摘要 山东3地,即平阴县、曹县、新泰市发布人事任免。

平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决定

(2024年4月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平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潘建军的提请,经审议,决定任命:
朱磊为平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4年4月9日
平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免县人民政府干部职务的决定


(2024年4月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平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潘建军的提请,经审议,决定任命:
朱磊为平阴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
陈剑的平阴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2024年4月9日

平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陈剑辞去平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平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陈剑辞去平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4年4月9日

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9号)

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12日,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孟令选的提请,决定任命:

彭修兴为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新泰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任命宋广辉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2024年3月18日新泰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宋广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新泰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编辑:王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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