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公安关于侦办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摘要 目前,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正在侦办山东跃启和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中山东跃启和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利用“东西集市”APP平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存款,目前“东西集市”APP无法登入,投资人的投资款已无法提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通 告

目前,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正在侦办山东跃启和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中山东跃启和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利用“东西集市”APP平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存款,目前“东西集市”APP无法登入,投资人的投资款已无法提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科技园派出所进行报案登记。同时,公安机关敦促山东跃启和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退缴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违法所得(除基本工资以外的所有提成、奖金等佣金)。对于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赔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

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请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对于散播各类谣言,恶意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案登记地点: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科技园派出所(淄博高新区南营路东三巷)

联系人:刘警官(17805333862)

特此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4月15日

投资人报案所需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个人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可到开户银行打印投资期间的投资、收益银行账户往来明细并加盖银行印章,或打印投资期间网银截图等)、支付宝及微信转账记录打印复印件或截图,资金流水需包含全部的投入资金和回收的本金及收益。

3、收到物品照片、物品购买价格截图。

4、涉及的平台网站上的个人账户资金信息首页、账户注册实名认证,销售/充值记录、提现记录、账户银行绑定、资金出入记录等截图打印件。

5、案发前的与案件有关的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

6、其他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收据、照片、网页截图、宣传单、银行或平台短信内容、公司人员推广短信等相关资料打印或复印件。

7、提供复印件的需注明“此复印件由我本人提供,与原件相符”并签字按捺指印。

编辑:王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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