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未经许可滥伐林木
不仅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还有可能触犯法律
近日
高青警方
成功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
4月10日10时许,黑里寨派出所民警在黄河大堤巡逻时发现,有人砍伐防护林,用汽车拉载木材。
民警上前询问,刘某、李某二人吞吞吐吐且目光躲闪不定。经多方取证调查得知,二人均未办理采伐证。二人交代,由于着急赚钱,在懒于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便把滥伐目标瞄准了黄河大堤防护林。经查,二人共滥伐林保地范围内林木118棵,价值5000余元。
目前,刘某、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