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 淄博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摘要 清明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确保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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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确保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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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节前专门召开会议,对抓好重点稳控、社会面防控、安全监管和加强值班备勤、应急处突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4月4日清明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启明带队先后到高速路淄博西出入口、临淄区稷下消防救援站、临淄交警大队齐陵中队,实地督导检查清明节假期安保工作,看望慰问坚守一线的执勤民警、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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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赴淄赶烤、踏青出行集中、景区客流车流暴增等特点,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启动高等级社会面巡防勤务,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火车站、汽车站、祭扫活动集中地区、旅游景区等部位的巡防力度,预防了重大案事件的发生。节日期间,来淄人员大幅增长,全市公安机关每天投入1200余名执勤警力,有力维护了网红打卡地、各大景区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良好秩序。各级交警部门加大道路巡查管控力度,严查超速、超载、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共设置检查站点619个,查纠交通违法行为3071起。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会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防火宣传32次,发放宣传材料6053份,排查火灾隐患22处,现场制止违规用火37处。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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