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和教育局正科级干部王英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和教育局正科级干部王英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滨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无棣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滨州市纪委关于5起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现将5起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反映沾化区大高镇刘之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某某有关问题的澄清正名。
2023年4月,有群众实名反映刘某某侵害群众利益,阻挠其建房问题。经查,刘之俭村委会利用村南排水沟清淤土方填埋坑塘规划宅基地16处,后出售6处,其中王某某在建房申请时因宅基地土地性质为坑塘而未获得审批。刘之俭村委会多次向王某某解释政策,并为其提供其他符合要求的宅基地,但王某某坚持只要那一处不符合规定的宅基,其他宅基不作考虑,该举报问题不实。2023年9月,沾化区大高镇纪委对反映刘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书面澄清正名。
二、关于反映阳信县翟王镇北极店村委会委员仇某某有关问题的澄清正名。
2023年8月,有群众匿名反映仇某某未将2018年风力发电补偿款发放给村民问题。经查,2019年9月,阳信北控一期100MW风电项目占用北极店村部分土地。施工过程产生部分临时性补偿款,仇某某均已支付给群众,2022年3月,北极店村其他所涉风电项目占地补偿款通过翟王镇三资办代发给群众,该举报问题不实。2023年8月,阳信县翟王镇纪委对反映仇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书面澄清正名。
三、关于反映博兴县公安局干警王某某有关问题的澄清正名。
2023年9月,有群众匿名反映博兴县公安局干警王某某在博兴县看守所监室北门西侧窗户边违规与羁押人员张某密谈问题。经查,张某羁押期间,博兴县公安局干警王某某未有出入监区记录,同时查看相关监控录像,未发现王某某与张某存在谈话接触情况,该举报问题不实。2024年1月,博兴县纪委监委对反映王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以会议方式予以澄清正名。
四、关于反映无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水湾镇办公室主任门某某有关问题的澄清正名。
2023年6月,群众实名反映门某某收受水湾镇崔家村村民贿赂,让其违规建房问题。经查,门某某在办理该违规建房案件中,依法正确履职,未发现其违纪违法问题,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2023年8月,无棣县纪委监委对群众反映门某某的失实举报以书面方式予以澄清正名。
五、关于反映滨州高新区青田街道江南新村村民委员会委员、耿家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有关问题的澄清正名。
2023年11月,有群众匿名反映王某某在担任青田街道耿家党支部书记期间,擅自将村南半亩土地租给他人用于搭建铁塔,租金不知去向。经查,2023年4月,滨州市联通公司拟在耿家村占用1平米左右土地建设线杆式5G信号基站,建成后向耿家村一次性支付土地租赁费2万元,王某某与村委其他成员商议后同意该方案,施工过程中,山东某公司以影响其经营民宿为由阻拦施工,致使基站一直未完工,土地租赁费尚未支付,该举报问题不实。2024年1月,滨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反映王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以书面方式予以澄清正名。
失实检举控告,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破坏清明的政治生态,必须旗帜鲜明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干部敢负责、善作为的积极性,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让担当者没有后顾之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惩诬陷”激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对不实举报要及时予以澄清,对诬告陷害的依纪依法严厉打击,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最大程度保护和调动党员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形成奋发有为、竞相作为的良好局面,为品质滨州建设注入强大动力。